国际一致刊号:CN43-0057
2018年2月13日 星期二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增强 2018年2月13日
据新华社电 中国保监会、国度外汇管理局12日发布音讯,明白保险机构展开内保外贷业务的政策边界,提出要增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实在防备境外投融资风险。 据悉,近年来内保外贷业务拓展了境外投资的资金来源,支持了保险机构展开资产全球化配置,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如活动性风险、高杠杆风险等成绩。 两部门结合印发的《关于标准保险机构展开内保外贷业务有关事项的告诉》明白,保险机构展开内保外贷业务是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向境内银行请求开立保函或备用信誉证,由境内银行为特殊目的公司提供担保,或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直接向特殊目的公司提供担保,以取得境外银行向特殊目的公司发放存款的融资行为。 告诉所称“特殊目的公司”是指保险机构以境外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外资产或权益,在境外直接设立或直接控制的持股比例超越95%的境外企业。 告诉明白,内保外贷业务提供反担保的主体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的,可以采用保证担保或资产抵质押的方式提供反担保。资产抵质押方式该当运用资本金、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构成的资产。 告诉要求,保险机构经过内保外贷业务虚际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越其上季度末净资产的20%,并归入融资杠杆监测比例管理。保险机构要迷信设计特殊目的公司资本构造,合理布置融入资金的币种、金额、本钱和期限,提早做好还款布置或再融资布置,无效管理控制活动性风险和汇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