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新闻 > 维权行动

天津宝坻朝霞街道违法骗拆、偷拆民房

作者:金夕 2018年02月12日 维权行动

近日,《天津宝坻:胁迫签字低补偿 违法政策拆民房》和《天津朝霞街道孙素芹:是谁偷拆了我的家?》两篇新闻在全国数十家新闻网站接连报道,曝光了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负责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违背中央政策,侵犯百姓利益,不仅骗拆和强拆,而且在被征收人毫不知情,也未得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我们也正在做着心目中属于未来的事业,那就是通过互联网金融创新,不断完善人与金融、货币之间的关系,让所有人都能享受到最好的金融服务 。竟雇佣外地社会人员进行偷拆,激起了广大网民的无比愤怒,给党和政府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事件曝光后,朝霞街道还迟迟未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孙素芹一家站在被偷拆的住宅废墟前

中纪委办公厅早在(2011)8号文件就已通知:取消行政强制拆迁,对国务院于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及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还要求,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出现过度炒作等不利局面。

骗拆

朝霞街道彭庄村的被拆迁户王长永向媒体反映说,该街道的党委书记王永曾经两次亲自带队,找其爱人工作单位的领导施压,强迫其爱人“勒令离岗”,并在离岗期间被迫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王长永说,在签字时并未告知我们补偿的数额,后来才知近百平米的住宅,不仅未给房屋置换,而且还仅是赔偿了十二万元,只能购买十几平米的楼房,导致我们一家人现在无家可归。

这不仅违背了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2017年第2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令》中关于胁迫和欺骗签字无效的规定,也同时违背了宝坻区的《房屋拆迁补偿政策》中关于“按照就近商品楼价格补偿的规定”。是一起违背了三级政府文件的胁迫骗拆行为。

偷拆

朝霞街道桥头村孙素芹向媒体反映,说在她毫不知情,也未得到楼房安置和一分钱补偿的情况下,她家的两所住宅竟然遭到了百年不遇的偷拆,宅中的所有财产均无所获,这使得孙素芹本就极度贫穷的孤儿寡母的一家人更加雪上加霜。

孙素芹的公公早年离世,丈夫也已于四年前因病死亡,家中年迈婆婆,还有两个上学的女儿,仅是靠她给人扫地所挣的每月一千多元的工资度日。村随着中国经济向消费型模式的转型, 电子商务和移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支付行业强劲的增长。里的土地全卖了,但由于她未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村里便拒绝给她婆婆上养老保险,说是啥时签字啥时给上。

不仅如此,孙素芹一家完全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但一直都四年了,也从未给过她一分钱的低保,并还威胁说,只要不在拆迁协议签字,想领低保没门,就这样致使她上大学的女儿也因没有低保证明,而一直未能享受到学校的助学金。

孙素芹一家的两所宅子被拆后,曾向公安110报案,但朝霞派出所出警后却答复说“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她又找到了朝霞街道的党委书记王永,王永却蛮横的说他不知道,还说没有一分钱的补偿(有录音为证)。后来有人说在现场见到是武清区的人和设备来拆的房,这让孙素芹百思不得其解,这明明是一起严重侵犯公民财产,且造成了数百万元巨额损失的刑事犯罪,怎么就不属于是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即便有政府支持,这也是一起典型的雇佣犯罪。如果说是政府拆迁,为什么没有一份合法的拆迁手续?没有一名着装的执法人员和救护车辆?仅任凭着一伙外地人如此猖狂犯罪,我们的法制又在哪里?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告知书

无论是国务院、中纪委,还是天津市政府,都曾严令要先补偿后拆迁,先安置后拆迁,并严格禁止行政强制拆迁,难道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是法外之地?还是他们故意在给党和政府抹黑?如此一起严重侵犯公民巨额合法财产的恶性事件,在当地怎么就无人立案处理?

近日,又有关于反映孙素芹冤案的两篇文章《天津宝坻狼来了》和《孙寡妇告官记》在网上热传,这足以反映了网络舆情对此案的关注,但愿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能够早日回应社会关切。(张永兴)
   天津宝坻朝霞街道违法骗拆、偷拆民房-曝光台-国际新闻网  http://www.bjyglcwq.com/Html/?199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