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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要有“明说”的才能

作者:丁楠华 2018年02月08日 热点话题
原标题:【群众话题】中成药要有“明说”的才能

中成药要想取得更普遍的市场认同,必需面对理想,经过剖析研讨,提炼无效成分,剔除有效成分,用才能为“明说”成分保驾护航。

规格与用法用量关联性不强、不良反响尚不明白、中心要素标示不充沛……许多中成药阐明书存在的信息不标准、不完好的成绩,给患者和医师形成困惑。对此,食药监总局发布指点准绳,对中成药阐明书作出标准,让用药了如指掌。(见2月6日《人民日报》)

西药的无效成分以化学分子式的方式标注,即便分子式有巨大改动,也会构成一种新药,作用与反作用都会发作变化。所以,西药必需有精确的成分标注,且在上市前要明白其作用与反作用。但中成药的成分往往复杂,都说清楚,确实更困难。

其实,对中成药阐明书存在的成绩,可以分类处置。首先,有些成绩是由于办事马虎所致,比方一些中成药虽以小药丸的方式存在,但阐明书在规则服药剂量时,却用克作为单位,且一粒药丸是多少克又没有注明,让人满头雾水。对这类成绩,药企理应限时纠正。

其次,有些内容是可以逐渐完善的,比方药品的不良反响与毒反作用。假如说,在药品上市初期因缺乏临床数据,只能标注“尚不明白”的话,那么,药品一经上市,招致不良反响与毒反作用的案例就会呈现,适时将这些数据停止统计剖析,就可以丰厚不良反响与毒反作用的内容。对这类成绩,药企也应积极作为,不能不断处于“尚不明白”阶段。

当然,有些中成药的详细成分,药企是不情愿毫无保存地地下的。有些复方制剂触及商业机密,公之于众等于自砸饭碗。对这类成绩,需均衡知识产权维护与患者的知情权之间的关系,研讨出台适宜的处理方案。

还有一些药品触及被西药以为的“有毒”成分,比方重金属等。在这方面,西药与中药存在认知上的不同,西药以为药品中不能呈现的某些成分,中药却可以存在,中药原本有经过药物配伍来减毒和灭毒的实际,但这个实际不被西药所认可。假设中药没有树立起本人的话语体系,发布一切成分就容易引发纷争。

此次食药监总局发布指点准绳,没有一刀切地要求限期矫正,正是看到了中成药面临的复杂情势。中成药要想取得更普遍的市场认同,并向国际社会展示其共同魅力,必需面对理想,经过剖析研讨,提炼无效成分,剔除有效成分,用才能为“明说”成分保驾护航,使更多中成药像青蒿素那样,博得国际外赞誉。(罗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