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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农残病”需从源头管理

作者:王原 2018年01月24日 热点话题
  原标题:中药材“农残病”需从源头管理

  近日,国度食药监总局网站发布通告称,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讨院检验,标示为江苏福源中药饮片无限公司等8家企业消费的8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相关省级食药监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不合格项目为农药残留量。(1月23日新华网)

  以前,中药材尤其是传统药材的来源大多靠野外采集,不只获取方便、本钱昂贵,而且还绿色环保,“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总能让人对其药效发生不少美妙的等待。如今,随着临床使用的不时添加,加之西医药曾经出口到国外,招致少量的中药材被市场所需求。由此很大一局部中药材被“请进”了田间地头停止大面积的消费和种植,规模化种植已是大势所趋。

  在种植进程中,一些药农为了保产增收增加病虫害,进而少量运用各种农药,甚至是国度明令制止使用于药材上的农药,招致农药过多地残留在药材之上,人为地降低了药材质量。“药材好、药才好”,一旦药材本身的质量与平安无法保证,甚至因农残超标而招致反作用,恐怕再严峻的宣传都难以让消费者服气。如此一来,受损的将是整个中药材行业。

  中药平安,事关大众安康,事关国粹的传承与开展。西医要树立本人的新抽象,必需注重起农药残留等成绩的存在。而要处理中药农药残留应从源头动手,完善质量规范和平安准入制度,严厉落实《西医药法》。《西医药法》第22条规则“国度鼓舞开展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养殖,严厉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运用,制止在中药材种植进程中运用剧毒、高毒农药,支持中药材劣种繁育,进步中药材质量。”

  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背法律规则运用剧毒、高毒农药的依法予以惩办,绝不姑息。同时,要完善现有的监管体制,变“九龙治水”为“主体责任”,树立专门的中药管理机构施行身份管理,使管理责任可以真正落实。唯有从严把关药材消费和流通的各个环节,严禁剧毒农药运用,逐渐完成无机种植,应用古代物流科技,做到药材的可追溯、能监管,“药材好,药才好”的目的才干完成,中药才干真正成为治病救人的良药。(廖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