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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晚上9点01分,获知著名羽毛球运动员林丹通过微博讨薪的事。
截止到5月17日下午,这条微博有八千人转发,两万人点评,八万人点赞。
此后,林丹夫人谢杏芳转发此条微博,陆续有各路媒体跟进采访、报道,于是,我们都知道了,林丹也被欠薪了。
“也”背后,有几层意思,其一,欠薪,老话题,到年根时,新闻更多,尤其是涉及到广大农民工的利益;其二,连林丹这样的大腕,居然也能被欠薪;其三,林丹讨薪,也得靠嚷,看来,这不是个小事。
5月17日,正好有关于讨薪的另一条新闻。据《人民日报》报道,近日,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正式上线,可以实时记录农民工进出工地、考勤、工资支付等信息,发生劳资纠纷时,这些信息可作为真凭实据;借助于实名制管理平台,建立工资专户,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防止发生欠薪。
看来,要解决林丹的事,最好再有一个全国运动员实名制管理平台。玩笑而已,每个行业都建一个平台,那得增加多少社会管理成本。
通过林丹发布的《关于粤羽俱乐部拖欠薪金的声明》来看,体现了所有讨薪事件的共性。
第一,双方有约在先,2016年初签约,白纸黑字;
第二,运动员坚持参加比赛,但至今未收到薪金,令人寒心;
第三,为了不撕破脸,即使未收到薪金,仍然坚持比赛;
第四,多次沟通,俱乐部态度让人无奈及失望;
第五,最终,只能先发声明讨薪,如果再不解决,那就法庭见。
换做其他讨薪事件,基本也是这个发展逻辑,区别就是,有的人陪得起,有的人玩不起。所以,玩不起的,走极端的,就会采取其他非常规手段来讨薪,造成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
为解决欠薪问题,最近几年,有关部门在持续发力,各项政策法规也在陆续出台,欠薪问题非小事。否则,林丹何至于动用自己的“公器”来说这么不开心的事呢。
我们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工资法》。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指出,适时启动《工资法》起草。2013年1月,人社部接受《人民日报》专访时表示,要积极研究出台《工资法》、《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2014年,在全国政协大会发言时,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江委员建议,应尽快出台《工资法》等相关法律。2017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孙东林呼吁,制定并颁布“农民工工资法”,对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予以法律保护,让农民工摆脱被欠薪的困境。
林丹讨薪是真,但其中是非曲直,自有公论,我们可以静待事情解决。
不是每个讨薪者都有林丹那么大的舆论影响力,如果林丹讨薪事件能够推动通过法律层面解决这个问题,那才是善莫大焉。
文/北京时间特约评论员双木林
此文系北京时间特约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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