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邀请!
首先我们要一起来厘清您问题里的几个关键信息。
“不听话”如何鉴定孩子是听话还是不听话?听谁的话?谁来鉴定?孩子一定要听话吗?
大多数家长总是把“不听话”挂在嘴边,好像孩子犯了滔天大罪。
其实往往就是因为自己说的话孩子没有照做,或者有反对意见,家长就给扣上“不听话”的帽子。
家长既当运动员和裁判员,结果难免偏颇。
被强行扣上“不听话”帽子的孩子自然是越加的“不听话”了。
而且,凡是家长说的都是对的吗?!
“打屁股”这个问题关键在于打与不打,而不是打哪个部位。
很多人都认为打屁股是最安全的体罚。认为屁股部分没有什么要害不能触碰,打这里,既达到了教训的目的,也不会给孩子带来严重的伤害。
其实打孩子,无论你打的是什么部位,都是伤害。不仅仅包括身体的伤害。
一个人被另一个人肆意侵犯身体,比疼痛更严重的是屈辱。
综上所述,作为家长还是尽量克制自己,通过触及灵魂来教诲,而不要依赖触犯身体来教育。
根据压力一定,压强与受力面积成反比的原理, 有孔的木板比没孔的木板受力面积小,所以,在压力一定的情况下,压强要大一些,所以,有孔的木板打屁股疼.
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corporalpunishment成年人(如父母或教师)对小孩身体使用的惩罚,其严厉性从打手心到打屁股不等。
1.体罚必须是惩罚,不为惩罚而实施的,不是体罚,如体育课时跑步热身、定期段考等。
2.体罚必须诉诸身体,不诉诸身体的惩罚,不是体罚,如语言羞辱、罚款等。
3.体罚必须造成身体或心理的痛苦,不造这两种痛苦的惩罚,不是体罚,较近於犯错的宣告,如私下罚站两分钟。但「痛苦」之有无,应考量罚则本身的合理性、受罚者的身心状况、施罚者的执行态度等,例如明知学生脚伤,却罚他站两分钟,是体罚。
4.未造成身体痛苦,但造成心理痛苦,又系藉由控制身体而行之者,是体罚,如强迫学生「当众」罚站两分钟等。
5.身体上的「痛苦」不以「痛楚」为限,所有生理感官上的不舒适均是,如以强迫憋尿、强行搔痒、强迫看色情片、强吻等处罚,都是体罚。
在你小朋友打针时她太紧张,肌肉绷得太紧,所以打针时硬插进入,肌肉放松后自然会疼,个人不知道你孩子的情况,最直接就是去医院,让医生检查外伤,且再了解不会影响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回家敷热水毛巾,不要搽外伤药,敷热水毛巾后,看情况有没有改善,我自己小时候也是,打屁股针后,痛得走不了路,这真的跟打针护士技术很有关系,现在要做的,是去医院检查一下,做个放心检查,如果是肌肉伤,敷热水毛巾,隔天搽外伤药。
估计是拳头,巴掌是铺开的,力道分散掉了。而拳头是集中的,力量也是聚集的往一个点上击打的。如果是脑筋急转弯的答案,那是被打的地方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