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百科 > 百科

农村违章建筑能强拆吗 农村违建举报电话

作者:王原林
2022年09月05日 21:09
百科

今天分享一起拆除违建的典型案例,2014年4月18日,舒某与繁昌县孙村镇八分村竹园村民袁某签订一份土地转让合同,从袁某处购得0.9亩土地。2014年5月起,舒某都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舒某不以为意,随即在购得的该地块上建造了三间平房。

2014年7月8日上午,繁昌县孙村镇人民政府以舒某所建的房屋是违法建筑为由,对该房屋实施了拆除。2015年2月3日,舒某对这个被拆除的房屋进行了修复。同年2月9日上午10点,孙村镇城管执法分局给舒某送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并将限期拆除公告张贴在孙村镇八分村村委会公告栏内,要求舒某在3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舒某拒绝签收该通知书。2015年2月12日凌晨零点五十分,孙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了舒某重新修建的房屋。舒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舒某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属于违法建筑,依法应予拆除,但是孙村镇城管执法分局在2015年2月9日上午10点已经向舒某送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其3日内自行拆除,在自行拆除期限还没有届满的情况下,孙村镇政府就在2月12日夜间组织实施强制拆除舒某涉案房屋,违反法定程序。故判决凌晨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并非所有的强拆都是违法的,司法强拆是合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合法的强拆行为就可以随时进行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以下三个时间段绝对禁止强拆,拆违建也不行。

一、禁止夜间强拆,禁止法定节假日强拆,禁止周末强拆。

《行政强制法》第43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强制法》第61条第(4)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我国法律明确对夜间强拆和法定节假日强拆的行为明令禁止,即使法条中有“情况紧急”这样的但书条款规定,但对于正常的被纳入拆迁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来说,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情况紧急”的规定。所以,征收方的夜间强拆行为和法定节假日强拆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应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行政强制法》第43条中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是否包含周末,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议。地方基层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就曾拿不定主意,经过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行政机关在星期六实施强制拆除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请示的答复》:“行政机关不得在星期六、星期日实施强制拆除,但情况紧急的除外。”由此可知行政机关不得在周末实施拆除行为,否则需要承担违法行政的责任。

二、遭遇强拆如何救济自身权益获得赔偿?

(1)被拆迁人若面临违法强拆行为,可以立即到房屋所在地的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责令相关部门停止拆迁,给予警告。

(2)被拆迁人如果面临非法侵害和威胁时,可以以正式书面的形式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的请求,需要保留送达回执。

(3)被拆迁人若遇到违法强拆的侵害,需要立即报警求助,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若前所述的行政和司法部门都不履行职责,可以在适当的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请记住,提出诉讼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救济权益的手段,解决了纠纷并且取得合理的补偿。

程序合法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程序公正也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证。上述案例对严格规范行政机关执法程序,具有典型意义。大家可以学习案例中涉及到的相关小知识,法律问题不用烦恼,在明律师共享拆迁法律实务资讯,代理全国各地的拆迁维权案件,只为被拆迁人维护权益。

原创实务文章,欢迎分享!转载请联系授权!

推荐阅读